
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“节能转债”
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“节能转债”债券持有人:
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节能风电”、
“公司”)
于 2021 年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
(以下简称
“本
期债券”、“节能转债”)。基于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,
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价格、经营财务状况、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
景等,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,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
公司 A 股股份,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。
公司本次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
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%。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
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
书》和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
人会议规则》,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
议,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信证券”)作为节能转债
的债券受托管理人,现拟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
集适用简化程序的“节能转债”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,现
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债券基本情况
(一)发行人名称: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
(二)债券代码:113051.SH
(三)债券简称:节能转债
(四)基本情况
转换公司债券;
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,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);
量为 30,000,000 张(3,000,000 手);
票面利率:第一年 0.2%、第二年 0.4%、第三年 0.6%、
第四年 1.5%、第五年 1.8%、第六年 2.0%;
(2021 年 6 月 25 日,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)起满 6 个月
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(即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7
年 6 月 20 日止,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,
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)。
二、会议基本情况
(一)会议名称:“节能转债”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
(二)债券召集人: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(三)召开时间: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
(四)
投票表决期间: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17:00
前
(五)债权登记日:2025 年 6 月 10 日
(六)召开地点:线上
(七)会议召开形式:线上,按照简化程序召开
(八)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:否
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,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
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信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
信证券联系人邮箱。逾期不回复的,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
见及审议结果。
(九)出席对象:1.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,截至债权登记日
交易结束后,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
会议及提出异议,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;2.发行人;3.
受托管理人;4.发行人聘请的律师;5.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
人员。
三、会议审议事项
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
案》,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、2025 年第
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
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中节能风力发电
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5-038)。
四、出席会议登记办法
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,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。
五、表决程序和效力
(一)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,应于本通知公告
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信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
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信证券联系邮箱。逾期不回复的,视为同意受托
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。
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:
的,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证券账户卡(或持有本期债券的
证明文件);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,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、
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(详见附件 1)
及证券账户卡(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);
证、证券账户卡(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);由委托代理人提出
异议的,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(详见附件 1)、委
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(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);
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,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。
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(详见附件 2)在
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、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
处,日期以电子邮件、邮寄、快递送达至受托管理人时间为准。逾期
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、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,视为同意受托
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。
(二)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/提出异议时,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
有一票表决权/异议权。未填、错填、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
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。
(三)发行人、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
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,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
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,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
权总数。
(四)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。
(五)异议期届满后,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,
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。
(六)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,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
极沟通,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
见,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。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
理人将立即终止。
(七)异议期届满后,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,受托管
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,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
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,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
发出补充通知,敬请投资者留意。
七、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中杰、吴鹏、沙云皓
联系电话:010-60837212
邮箱:project_fdcb@citics.com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楼
邮编:100026
八、附件
附件 1:关于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
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
附件 2: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
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
知之异议函
附件 3: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
特此通知。
(以下无正文)
附件 1
关于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
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
授权委托书
兹全权委托 先生(女士)作为本单位/本人的代理人参加 2021 年
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
人会议,并代为行使表决权。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
有人会议结束。
本单位/本人对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
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方案投同意、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:
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
同意 反对 弃权
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
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。
委托人(自然人签字/单位盖章):
委托人证件号码(自然人身份证号码/单位营业执照号码):
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:
持有债券
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债券张数(面值 100 元为一张)
名称
合计
受托人签名:
受托人身份证号码:
委托日期: 年 月 日
附件2
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
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
是(选择“是”则
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
无表决权)
本单位/本人已经按照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“节
能转债”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》对会议有关方案进行了审议,本
单位/本人对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》提出异议,理由如下:
债券持有人(自然人签字/单位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签字(或签章)(如有):代理人(签字)(如有):
持有本期债券张数:
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(面值100
元为一张)
合计
年 月 日
附件 3
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
各位债券持有人:
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、2025年5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
第三十四次会议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逐项审议通过了《关
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》。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
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
亿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(含)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
贷款,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4.44元/股(含)的价
格回购公司股份,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。
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
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》,本次回购注销股份
相关重要事项如下:
回购股份金额: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
(含),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
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。
回购股份资金来源: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。
回购股份用途: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。
回购股份价格: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.44元/股
(含),该价格不高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本次回购方
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%。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
购股份实施期限内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、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
确定。
回购股份方式:集中竞价交易方式。
回购股份期限: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
个月内。
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:经公司问询,截至公司回购预案公
告披露日,公司董监高、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、未来6
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,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。若上
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,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、上海
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
露义务。
为便于公司相关程序的执行,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
开发行的“节能转债”的债券受托管理人,现根据上述债券的受托管
理协议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,特提请本次
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表决:同意公司以集
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,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导致的减资,
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,也不要求公司提供额外担
保。
以上方案,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。
创通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